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墓穴购销合同附件内容

来源: 时间:2017-03-18 11:42:43 浏览次数:

尊敬的客户:

为了维护公墓墓穴认购人(以下简称甲方)和本陵园(以下简称乙方)双方的合法权益,避免产生纠纷,根据《上海市殡葬管理条例》、《上海市公墓管理办法》等法律法规,特拟定本附件,内容如下:

一、甲方订购墓穴,需凭《火化证明》或符合购买寿穴的相关证明订购,填写内容真实、准确。

二、甲方须在预付定金10日内,与乙方签订合同付清全款,否则视自动放弃预定墓穴,乙方退还定金。

三、对于已安葬的墓穴,乙方不予办理退墓手续;若甲方放弃该墓穴的,乙方将收回《墓穴购销合同》、《墓穴证书》、发票等原始票据,并退还未使用期限内的维护费。未使用的墓穴退墓,根据《墓穴购销合同》进行操作,需申购人、及墓穴使用人到场方可办理,如墓穴使用人过世,则由合法继承人出示其全体继承人同意的有法律效力书面意见,方可到现场办理。

四、购墓、验墓时,甲方应及时与乙方联系,告知乘车人数,并按乙方安排的时间到指定地点(公墓办事处)乘车,验墓一次凭乙方票证乘车2人,其余人购票乘车。

五、建墓石材、建墓工程(包括室内葬)由乙方统一负责;已建好的墓穴,甲方不得私自改造或改建。

六、为了墓区的整体环境,乙方会根据实际情况,不定期地对绿化及道路进行改造,乙方届时将不再另行通知甲方。现陵区部分绿化区域乙方今后都有可能作为墓穴销售范围。

七、清明、冬至是落葬高峰,由于人多拥挤,办理有关手续需要较长时间,希望客户谅解。建议避开高峰时段落葬。

八、碑文修改、加字、瓷像加工或老墓改建、老墓换新墓等,甲方须凭购墓合同、发票、《墓穴证书》等,到乙方业务部门按要求办理,费用由甲方自理。

九、甲方不得在墓上及其周边粘贴、摆放墓饰品(包括室内葬),如发生缺损、遗失等情况,甲方自行负责。墓区绿化由乙方统一规划、种植,墓区内禁止私自种植绿化植物,一旦发现以上情况乙方有权自行处理。

十、甲方提前一周办理预约落葬登记手续。落葬时,甲方须出示《墓穴证书》、《骨灰临时寄存单》以及已预付落葬费的有关原始票据。否则,乙方有权暂缓落葬。

十一、办理一切业务手续,甲方须出示《墓穴证书》,并到乙方相关部门按要求办理。

十二、墓穴从出售之日起,实行三年免费保修(仅限质量问题。由于不可抗力原因而致墓穴损坏的,不在三年免费保修期内)。三年保修期后甲方提出维修的,由乙方负责墓穴的有偿维修。

十三、甲方妥善保存好《墓穴购销合同》、发票、《墓穴证书》等相关资料,如《墓穴证书》遗失。甲方本人带好身份证原件及时到乙方相关部门办理补证手续(《墓穴证书》上的一切信息不予更改)。乙方需注明“补发”及补发日期。

十四、对于甲方携带的贵重物品应妥善保管,若有遗失,自行负责。为保持陵区的环境整洁,乙方建议甲方祭扫完毕后将供品打包带回。鲜花及供品甲方未清理的,乙方当天清除所有祭祀物品。甲方在祭祀时若油脂或烛油浸入墓碑石材的将自行负责。

十五、为今后能更好的提供服务,甲方留给乙方的通讯地址、联系电话等相关信息若有变更请及时与乙方业务部门联系。不及时联系可能产生的不利后果由甲方承担。

十六、清明、冬至祭扫高峰期间,清明、冬至日及其前后双休日五天,人车尤为集中,为避免人车拥挤,提倡错时祭扫,缓解交通压力。

十七、墓穴石棺半入于土,长年累月,因潮气可能产生积水,属自然现象,乙方不负相应责任。

十八、甲方凭购买乙方的墓穴证书或购墓发票,免费一年骨灰寄存服务,一年以上需收费,标准与本区骨灰寄存单位相同。骨灰寄存室严禁明火入内,如需焚烧锡箔,室外有专用器具可供使用。

十九、提倡用鲜花代替供品等文明祭扫,禁止焚烧纸扎品、冥币等迷信祭祀品。祭扫时请勿挤靠乡邻的墓穴区域,以免发生意外事故。如需焚烧锡箔,应远离周边墓座和绿化,且须使用焚烧桶;禁止园区燃放鞭炮爆竹;因焚烧、燃放而造成人身伤害、财产损失的均由甲方负责赔偿,并承担对毁损的公共财物及他人损失的相关责任。

二十、墓穴维护费每10年收取一次,实行专款专用。甲方应当按期向乙方缴纳墓穴维护费,对连续三年不缴纳维护费的,经书面通知仍未缴的,由乙方在本市主要报纸上公告。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仍未缴纳者,对该墓穴作无主墓处理。甲方此后无权再提任何异议。

二十一、乙方提供数量有限的停车泊位,并将规定收取停车费。若发生祭扫车辆碰擦受损、贵重物品被盗事件,甲方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,乙方将协助处理。

二十二、清明、冬至祭扫期间,交通运营公司将开通临时祭扫专车,方便广大客户祭扫或落葬,并在乙方办事处预售车票。有关车辆运营状况和发生的交通事故,均由交运公司负责处理。

二十三、乙方接待、销售人员口头告知甲方内容与本《墓穴购销告知书》、《墓穴购销合同》内容有出入的,以本《墓穴购销告知书》、《墓穴购销合同》内容为准。

二十四、本告知书内容,甲方有向家属成员告知的义务,以共同营造一个和谐舒适的购墓,祭扫环境。

二十五、本告知书是《墓穴购销合同》的组成部份,与合同条款具有同等的效力。甲方购墓时已认真阅读了解,并愿意遵照执行。

 

甲  方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乙  方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 

墓位号: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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